作为修改后实施通行的第一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会让衣柜行业出现哪些改变,会为衣柜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中华衣柜网立足于权威行业媒体的角
度,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联手行业权威专家共同前沿聚焦《新消法》,助力地板企业更精准的展开服务调整,为消费者进行消费维权提供专业的参考。
定制“反悔药”难奏效,产品问题仍可投诉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
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这次的新《消法》最引人注目的焦点就是消费者将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即消费者如果对采用网络等方式购买的产品不满意的话,有权自收到产品的七天之内
选择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只需承担一点运费。也就是说,让消费者有了“后悔药”可吃,然而这个“后悔药”在衣柜行业却比较难奏效,因为,新法还规定了消
费者定做的产品不在其适用范围之内。
“我在网上购买的衣柜受不到保障了么?”来自耒阳的刘先生对此表示了担忧,刘先生近期打算装修新房,想在网上购买一套衣柜,听说新的《消法》新增了可以无
理由退货的规定,打算等新法实施后再购买,然而得知该规定不适用于定做的产品后,刘先生显得很失望。事实上,如果是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以致不能达到本应具
有的使用目的,消费者仍可以根据新《消法》在“三包”方面的规定,要求退货,并且运费全部由经营者承担。因此,衣柜企业不能因为是定制产品就在质量上掉以
轻心。另外,消费者在产品的设计、样式等难以反悔的方面,其选择也应慎重。
举证责任倒置 经营者需“自证清白”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从前,根据法律上一般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维权难度大。去年5月8日,福州的叶先生从网上购买了一款2690元的组合衣柜,可叶先生收到后
发现柜子散发出闻着头晕的香水味,于是要求退货,可是商家却要叶先生承担运费,其店长表示,该店柜子都是合格的,店家还出具了厂家合格证明,说愿意退货已
经是让步。由于产品异味大这种情况要求消费者举证非常困难,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的话又会增加维权的成本,这使得消费者往往面临两难的选择。
对此,新《消法》规定,对于家居建材等耐用品,消费者自接受产品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并引起争议的,由经营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新规定中,举证责任的倒置将
原来消费者举证困难的问题转移到了经营者身上。在上述案例中,情况由消费者证明“衣柜有异味”变为了店家必须证明“衣柜没异味”,这不是仅靠出示厂家合格
证明就能解决的。
在质量问题依然普遍存在的衣柜行业,衣柜企业要想“自证清白”就必须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经得起考验,再有以次充好行为的话,只会面临败诉的下场。对于消费
者,所要注意的是,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没有责任,保存证据十分重要。另外,该规则的有效期限是六个月,六个月过后将无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