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2015年,从新年新规开始。从这一系列即将开启实施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洞悉哪些新的趋势?预期哪些新的变化?
新环保法:定史上“最严规矩”
事件:《环境保护法》历经三年多全面修订,终于要在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新环保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将6月5日定为环境日。其创新设计了“按日计罚”,并赋予环保执法人员查封、扣押的权力,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或超总量的行为直接限产或停产。除强化环保处罚外,对未批先建、无证排污等四类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治安拘留。
解读:新环保法的出台,即将掀起一场家具业的绿色革命。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流通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红木类商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规范》标准6 月份已正式进入起草阶段,并将于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届时,红木企业可依据标准建设规范的红木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这无疑给一直猫腻很多的红木家具销售念上了“紧箍咒”。而针对家具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要求的《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0月份已经在北京市质监局官网征求意见,该标准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排放标准。
任何一个标准的提高,对消费者都是一件好事,但对于粗放型的家居业却不吝于一场灾难。尤其是新《环境保护法》的推出,更让家居行业首当其冲。尽管从长远来看,新环保法应该是有利于家居业的发展,但当前这道坎,依然难过。不过,有了标准还得有不疏漏的监管和不走样的执行。
外资银行:开放的门开得更大了
事件:对金融业来说,新年的钟声就是一声门铃响,开放的“门”要开得更大了。国务院近日公布了修改后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定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新条例,开业年限要求已经由三年以上改为一年以上,而且不再要求提出申请前两年连续盈利,并规定外资银行的一家分行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该行在境内设立的其他分行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不受开业时间的限制。
与此同时,新条例对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行,不再规定其总行无偿拨给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也不再将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作为外资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在中国境内初次设立分行的条件。
解读:金融市场的“蛋糕”大了。近年来,受原材价格高企等因素的影响,红木家具企业的发展常常受到资金的制约。而各金融机构就成了红木企业的“贴心人”。资金周转是2014年很多红木家具商家遇到的难题,随着2015年“新条例”的颁布,多了很多“外来的和尚”,也多了很多可以把握的机遇!
不动产登记:合法财产更有保障
事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14年底发布,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按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条例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解读: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民间聚集了大量资本。近几年来,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纷纷进入红木市场,以现代商业模式进行布局,这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屡见不鲜。而收藏红木家具作为一项艺术品投资一直倍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它不仅是集家居用品、文化品、稀缺品、艺术品等多重属性于一身,在价值和文化底蕴上甚至远超国际奢侈品。伴随着红木木材的日益稀缺,以及国人文化自信的回归,红木家具行情被收藏界日益看好。
世界金融危机后,各种投资渠道持续萎缩,通胀预期严峻。然而文化艺术品市场却一路高歌,风生水起。可以说,文化艺术品市场是后投资时代的一座金矿。红木家具作为典型的文化艺术品,不仅能起到增值的作用,也能供人们在使用的同时不断提升收藏者的文化品味。如果红木家具被列入“不动产”,那么,它的保值性就能增加法律上的保障。
薪酬改革启动:央企高管收入要降
事件: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进行时,前不久,《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获通过,定于自2015年正式施行。
此次改革方案将目前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并明确,增加任期激励收入的目的是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解读:高端红木家具在2014年的市场上相对冷清,由于廉政、经济等因素影响,红木制品逐渐开发“中端市场”与“小件市场”。预计2015年的“中端市场”与“小件市场”还是比较占份额的。
一人一物一确认:网购也有新时代
事件:2014年11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修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消条》”)的决定。新《消条》将从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消条》与特大型、国际化城市的定位以及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距离,因此急需对《消条》进行修订。恰逢去年新《消法》颁布,新增了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耐用商品或服务的瑕疵举证责任承担等新制度,作为地方条例的《消条》部分内容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也需要从操作层面进行进一步的细化。
解读:红木电商化是目前红木家具行业的“新路子”,如何在网络上卖家具、红木家具如何使用O2O模式等等都是商家们津津乐道的问题。而消费者关心的更多的是质量如何保证、红木家具网购后出现问题该如何解决等。而往常的《消条》多是针对实体店,而对于网店购买没有足够的法律保护,该《条例》,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