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悄然进入尾声,国家对环境污染打击力度日益趋严,涂料行业迎来一波“倒闭潮”。回顾即将过去的这一年,涂料企业的发展可谓是一波三折,显得不够平静。在这一年里,原材料价格连续飙升,环保政策逐渐加码,涂料行业不断整合……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愈发激烈,必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愁。在岁末年初的日子里,慧聪涂料网编辑团队将推出系列盘点文章和栏目,盘点2016年的涂料大事件,以便行业人士取长补短,获得更好的发展。盘点内容涵括重大新闻事件、访谈、政策法规、招商活动、技术动态、慈善举动、经销商会议等方面,敬请期待。
涂料行业向来关注环保话题,2016年在新闻里出现最多次的莫过于VOCs排污费了,最近的消息,云南从2017年1月1日起对上述行业正式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据了解,云南是继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天津、辽宁、浙江、河北、山东、山西、海南、湖北、福建和江西之后,成为全国第十七个出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政策的省级地区(含直辖市)。
而最早出台此类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政策的北京,从2015年9月1日发布通知,到同年10月1日起实施,时间也过去一年有余。进入2016年,环保政策只有收严没有放松,这一年有多少让涂企拍手称好或者叫苦不迭的环保政策出台和实施?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即日试点 津沪闽粤禁止新建溶剂型涂料项目
201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审查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并于近日以宣布印发通知,《草案》将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直辖市试行。试点时期截至2017年底,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负面清单草案》中,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项目、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目录下第53项——禁止新建的石化化工项目中明确指出禁止“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此一条明文规定触动了涂料人敏感的神经。
广东出台全国首个集装箱制造业排放标准
近日,广东省《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下称《标准》)在省环保厅官网正式公布,其将在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实施过程中区分现有项目和新建项目,现有项目有一年的过渡期。2017年7月1日起,所有集装箱制造项目将执行统一的排放标准。
濒临南海的广东航运繁忙,亦是集装箱制造大省。“集装箱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涂料主要为溶剂型涂料,同时涂料使用过程中至少还需添加10%-20%的稀释剂,主要成分为甲苯、二甲苯,因此会产生大量VOCs。”省环科院专家告诉笔者。
国务院发文:开展含VOC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
2016年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该《计划》对2016年重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强调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工信部发布重点行业VOCs削减行动计划 绿色设计评价标准将制定
2016年7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表示,到2018年,低(无)VOCs的绿色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占比分别达到60%、70%、85%。涂料行业的主要任务为: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UV涂料)等绿色涂料产品。
《行动计划》中指出,到2018年,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以上,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DMF)等溶剂、助剂使用量20%以上,低(无)VOCs的绿色农药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和轮胎产品比例分别达到70%、60%、70%、85%和40%以上。
顺德VOCs排污权交易拍出255万元人民币
2016年8月24日,顺德第二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污权交易在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顺利举行。15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为取得所需的排污指标展开了激烈竞价,竞价VOCs排污指标7吨/年、底价为8000元/吨/年、使用期为5年,经过连续5小时9轮激烈的竞价,最终佛山西艺家具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以平均72800元/吨/年的成交价格,买走本次出让的全部排污指标,总成交额为255.7896万元。
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排污权交易:是指交易主体对依法取得的排污指标进行交易的行为。
VOCs有“灰霾元凶”的称号,不仅本身具有高毒性特征,同时在光合作用下也会生成臭氧,污染空气。早在2016年3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进行了全省首宗VOCS排污权交易,标志着广东地方区域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全面启动。
据慧聪涂料网了解,顺德区开展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作为污染物因子排污权的交易试点工作为佛山市首创,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也是顺德区政府2016年开始推进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重要举措。顺德区所启动的排污权交易,是在广东省试点工作的总体框架下,从自身的产业和行业特点出发,选取木质家具制造和制鞋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开展试点。
“十三五”期间要削减一千多万吨VOCs
“要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的任务,不仅需要削减掉现有VOCs排放量的10%,还需削减掉‘十三五’期间VOCs的新增量,两部分预估共1000多万吨VOCs,任务艰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专委会秘书长叶代启在2016年VOCs高峰论坛暨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学术年会(以下简称“VOCs学术年会”)上如此表示。
京津冀、长三角、山东城市群和珠三角是VOCs减排重点区域。“综合考虑单位国土面积VOCs排放量、人均GDP及人均污染排放强度,将削减任务分配至各重点区域,建议长三角、京津冀、山东城市群和珠三角区域分别在2015年的基础上削减33.2%、21.5%,18.5%和14.2%。”叶代启介绍说。
涂料行业VOCs控制方案拟制定相关排放标准
自“大气十条”出炉后,相关配套政策进入密集出台期。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会长周献慧日前表示,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后,相关机构正在编制涂料、胶凝剂、橡胶等行业的VOCs控制方案,制定行业削减路线图以推进VOCs治理。此外,相关部门也在开展重点行业VOCs测算,加强化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
周献慧是在参加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大气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大气污染防治研讨会”上透露的上述信息。她表示,化工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应争取加快非电行业的经济激励政策制定和出台。
《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布
2016年10月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修编制定的《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实行。
据了解,《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汽车及其零部件、机电、家具(铁质)、工程机械等行业的有序涂装生产,当建筑、木器、卷材等行业组织有序涂装生产时,可参考该指标体系执行。同时该指标体系规定了涂装行业清洁生产的技术要求。《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资料显示,该指标主要对汽车车身、化学前处理、机械(物理)前处理、喷漆(涂覆)、喷粉、清洁生产管理等几方面进行规范,包括生产工业及设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生产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等。
政策出台 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定音锤敲下!
11月8日,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削减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污染物排放,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对《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2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要求各界于2016年11月13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目录》中诸多条目涉及涂料行业,包括木器涂料、防水涂料、粉末涂料等领域。这也意味着,伴随着政策的出台,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定音锤敲下!
国务院发文全面加强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控制
11月2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要求,各省(区、市)要对照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开展形势分析,定期考核并公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强化目标和任务的过程管理,深入推进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过剩产能退出,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推进机动车和油品标准升级,加强油品等能源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大城市扬尘和小微企业分散源、生活源污染整治力度。
“十二五”以来,有关政府部门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生态环境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差距较大,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是当前核心任务。
《规划》指出,各省因分区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及时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污染物来源解析,科学制定针对性减排措施,每年更新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强化监管和督察,对应对不及时、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
固定源环境管理重大变革:以后排污要“身份证”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部署。《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基本建立法律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方案》提出,要衔接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通过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现由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向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转变,范围逐渐统一到固定污染源;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为相关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提高管理效能。
《方案》要求,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名录,分行业推进排污许可管理,逐步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将现有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污染排放控制的要求细化落实,依法确定许可内容,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要对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环保部发布18项VOCs污染防治先进技术 “木器涂料水性化技术”在列
2016年12月13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2016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加快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据了解,此《目录》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而形成,总计18项VOCs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其中“木器涂料水性化技术”在列。
《绿色产品评价涂料产品》国标专家研讨会召开
2016年12月20日,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的《绿色产品评价涂料产品》国家标准草案专家研讨会在常州顺利召开。
本次研讨会就绿色涂料产品的适用范围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即把目前涂料领域的环境友好型产品:水性涂料(水性建筑涂料、无机建筑涂料、水性工业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等产品纳入绿色产品范畴,进行统一绿色产品评价,并将涂料整体作为“一类产品、一个标准”进行管理,这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也符合行业的需求。
我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施行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2月25日以145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共五章二十八条,以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为基础进行制度设计,对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定了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目税额、征收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的税收有一些不同,就是从税收杠杆入手,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就可以少缴税,享受税收减免。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环境保护税法》制定过程中,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将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平稳转移,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二是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设置税目。三是根据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设置计税依据。四是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税额标准。
三部委出台新政 鼓励“水性漆”替代“油性漆”
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三部委发布《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产生。
据了解,2016版《目录》共有替代品74项,其中研发类8项,应用类15项,推广类51项,分别对目录内容、目录结构和替代品适用范围进行调整。而发挥《目录》对行业企业应用替代品的引导作用,还需要从政府和行业两方的协同推进。《目录》分研发类、应用类、推广类等三大品类,涵盖重金属替代、有机污染物替代等多项内容。慧聪涂料网记者观察到,《目录》中多次提及以“水性漆”替代“溶剂型涂料”。
来源:慧聪涂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