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BC省原木出口政策并不复杂,简单的说就是西岸的英属哥伦比亚省设置了贸易壁垒,增加了出口原木的难度系数,从而增加原木出口的交易费用,这个举动违反了WTO的贸易协定,伤害了贸易出口国加拿大人民和原木进口国人民的利益(主要是中国)。
在细节上,加拿大原木出口分三步:
第一步:申请exemption(豁免指标,或出口配额),也就是“让我出口,不被骚扰”的配额
第二步:申请BC省的出口许可证
第三步:申请联邦的出口许可证
其中第一步最关键,成功后第二三步不会有任何问题。 这个第一步的豁免指标申请,政府网站上写的很清楚我就不贴出来翻译了。内容总结起来是:只有多余的(Surplus)原木才可以出口,政府界定原木是否符合“多余的”这个标准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货物公示给所有本地原木加工企业,本地工厂没有意向购买的可以拿到出口配额(Surplus Test for Harvested Timber)
政府每两周向企业收集公示信息,然后公示给当地工厂,如果加工企业没有意向购买,那么顺理成章,出口企业正常申请省和联邦许可证报关发货就好,当然上面也写到,如果你本身就在出口原木,那么你就不可以“有意向购买”别人公示要出口的原木。
重点聊下“被有意向购买”这种情况,会出现下面几种可能,首先我们假设原木在船边的价值是100美金一个立方,出口商简称E(exporter),本地工厂简称B(Local buyer):
a). B出价100美金,成交 (据我所知,没发生过)
b). B出80美金,E跑去找到B说“哥们,你饶了我吧,这票你让我出口,后面给你补点别的货,直接便宜点让给你”。B说“成”然后像BC林业厅提出撤回购买意向书。E随后拿到出口配额,成功将原木出口到国外。
c). B出80美金,E跑去和B聊了半天,B死活就是不松口,E也不愿意便宜卖。这个时候林业部把这个“裁定80美金是不是符合市场价格”的裁定权下放给TEAC(Timber Export Advisory Committee原木出口意见委员会),然后TEAC用4周的时间去决定“是”或者“不是”------(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一个出口商愿意走这条路,因为时间上,资金上均对出口商不利)
这个政策允许B当了流氓,E来交保护费
第二种,属于OIC(Order in Council)地区的部分(15%-100%)立木(standing timber)公示给所有本地原木加工企业自动通过
这一条的理论基础是这样的, 话说加拿大大家都知道,很大,地广人稀,有些地方长了很多树,周围没有什么城市,或者有城市但是城市没有加工企业,所以政府林业部就把地图拿出来,大笔一挥画了几块地方,从这几个地方砍伐的部分原木公示自动通过,通过后申请出口许可手续就可以出口了。
这张地图政府网站上有,公示后通过总量的百分比可以自行搜索去找,各位老板可以研究一下哪里的货可以出口无压力。总结一下OIC地区包括中部海岸(Mid-Coast),海达地区也就是夏洛特皇后岛地区(Haida Gwaii),北部海岸(North Coast),纳斯原木供应地区(Nass Timber Supply Area), 米格峡谷地区(Meager Creek) 贸易地方保护主义是令人反感的 。
BC省原木出口总量的大约1/15到1/20的货量来自OIC地区,绝大多数出口到国内的加材,主要来自温哥华岛以及BC省南部地区。政府的政策造成贸易壁垒,限制了资源出口,对中国和加拿大经济以及就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中国作为原木进口国,增加了资源进口的成本,受到的伤害不言而喻。
加拿大作为原木出口国,政府的理论是这样的“原木出口,等于把工作出口,要把原木留给工厂,为工人提供更多的工作增加就业,所以限制原木出口,把工作留在本国”。
这个道理经不起推敲:
a). 加工厂出不起市场价格购买原木,是因为成品板材的卖价低,工会强大,工人工资高。板材价格由市场厘定的,政府去给加工企业免税又肉疼(林业是BC省支柱产业之一),工会又惹不起,三选一政府挑软柿子捏,于是原木砍伐公司“被政策”。能不能保住工厂里工人的工作不知道,但能肯定的是:砍伐商中的工作一定消失了一部分。
b). 进一步分析这个例子,砍伐商本可以100美金出口成交一方木头,最后80美金成交给当地工厂。工厂多了20美金空间,这20美金可以支付房租,维修设备,支付员工工资或福利,总之给加拿大GDP贡献了20美金。但这20美金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是砍伐商少卖了20美金让给工厂的,砍伐商本来可以用多卖的这20美金买点啤酒,交个房贷,给车加个油,同样给加拿大贡献20美金的GDP。加拿大政府从砍伐商兜里掏出了20块,放进了工厂兜里。而砍伐从业人员是少数,而工厂是劳动密集型占多数。民主国家的政策制定者是选民选上去的,听多数人的呼声,从10个人的兜里掏出了20美金,放进了100人的兜里。在这件事上,政府存在的价值为0,花了纳税人的钱(要雇人管理出口公示流程行政上的工作),顺便还给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添了个堵。
写到这里,我引用一下《开放社会及其敌人》(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波普尔写到:“.......民主仅仅以大多数人统治为标志是不足够的,因为大多数人可能用暴虐的方式来统治。(矮于6英尺的大多数人可以决定,高于6英尺的少数人缴付所有税款)”
话说BC省有这样一家砍伐公司,它是该地区最大的一家原木出口企业,也是加材最大的出口商,拥有大量的私有林地(实际并不受到或可以选择不受到出口政策影响,这个比较复杂就不赘述了),自从加材开始进入中国以来,公司的几位老绅士,无数次来到首都北京,联系了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一些国内原木贸易公司,以及木材流通协会等机构,致力于通过中国政府以及民间机构,控诉加拿大违反WTO贸易协定,并要求加拿大政府剔除贸易壁垒。
来总结一下,几个业界大佬,干了一辈子的白人老木材,不为一己私利,嫉恶如仇,不计报酬的为中加贸易企业谋福利,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来源:中国木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