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小企业与大连育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接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连市政府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设立了大连育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育龙基金)。经过近两年的融资服务,育龙基 金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众多企业提供了流动性资金支持,同时极大地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目前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扩大了育龙基金的规模,将进一步 拓展对中小企业的覆盖面和业务范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关于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讲话精神,请各区市县(先导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与育龙基金对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附件:大连育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品介绍
大连市中小企业局
2017年8月21日
(育龙基金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212号大连银行胜利路支行C区。联系人:李双晶 39670616转8032 13147873366,邵会升 39670616转8059 13304090580)
附件:
大连育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业务种类
一、信贷资金周转业务
信贷资金周转:为大连市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资金周转。信贷资金周转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周转和银承保证金周转。
(一)模式专业:不同于市场上的资金与企业合作模式,信贷资金周转业务资金采取与签约银行合作的模式,更安全更可靠。
(二)规模大:用于信贷周转的资金投放量大,可以充分满足企业需求。
(三)期限短:按照企业对资金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费用,不拖延时间,不加算天数。
(四)费用低:相对于同行业其他机构,育龙基金的整体费用较低。
(五)手续正规:企业符合信贷资金周转业务的准入标准并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可以得到通过大连银行的信贷周转资金支持,相较于市场其他同类业务,更加有保障。
(六)适用对象
准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管理团队稳定,实际控制人未有重大不诚信记录;
4、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5、已获得银行相关授信批复或授信额度;
6、年净利润能覆盖原贷款利息;
7、企业及股东或主要控制人当前不存在诉讼及被执行情况;
8、还款日在上一笔贷款合同期内;
9、有足值、有效抵、质押物或银行承诺担保证明;
10、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或财务负责人)为还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二、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对大连市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产等项目(含“育龙计划”企业)进行债权投资。
适用对象:
1、具备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年净利润能覆盖本金和利息;
4、管理团队稳定,实际控制人未有重大不诚信记录;
5、有足值、有效的抵、质押物;
6、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或财务负责人)为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7、企业及股东或主要控制人当前不存在诉讼及被执行情况
三、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对大连市处于创业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育龙计划”企业)、处于成长期且上市前景良好的企业、符合国家互联网+行业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
适用对象:
1、具备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管理团队稳定,实际控制人未有重大不诚信记录;
4、属于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符合国家互联网+行业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的企业、“育龙计划”的“初创型”企业、成长期或成熟期的企业之一。